電氣設備交接試驗的基本試驗規(guī)定要求
進行絕緣試驗時,除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外,宜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,單獨試驗。同一試驗標準的設備可連在一起試驗。無法單獨試驗時,已有出廠試驗報告的同一電壓等級不同試驗標準的電氣設備,也可連在一起進行試驗。試驗標準應采用連接的各種設備中的最低標準。
油浸式變壓器及電抗器的絕緣試驗應在充滿合格油,靜置一定時間,待氣泡消除后方可進行。靜置時間應按制造廠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當制造廠無規(guī)定時,油浸式變壓器及電抗器電壓等級與充油后靜置時間關(guān)系應按標準表確定。
進行電氣絕緣的測量和試驗時,當只有個別項目達不到本標準規(guī)定時,則應根據(jù)全面的試驗記錄進行綜合判斷,方可投入運行。
當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,應按下列規(guī)定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:
1、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在于加強絕緣時,應按照設備額定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;
2、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在于滿足產(chǎn)品通用性及機械強度的要求時,可按照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;
3、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在滿足高海拔地區(qū)要求時,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試驗標準進行。
在進行與溫度及濕度有關(guān)的各種試驗時,應同時測量被試物周圍的溫度及濕度。絕緣試驗應在良好天氣且被試物及儀器周圍溫度不低于5℃,空氣相對濕度不高于80%的條件下進行。
對不滿足上述溫度、濕度條件情況下測得的試驗數(shù)據(jù),應進行綜合分析,以判斷電氣設備是否可以投入運行。試驗時,應考慮環(huán)境溫度的影響,對油浸式變壓器、電抗器及消弧線圈,應以被試物上層油溫作為測試溫度。
本標準中所列的絕緣電阻測量,應使用60s的絕緣電阻值(R60);吸收比的測量應使用R60與15s絕緣電阻值(R15)的比值;極化指數(shù)應使用10min與1min的絕緣電阻值的比值。
多繞組設備進行絕緣試驗時,非被試繞組應予短路接地。
對進口設備的交接試驗,應按合同規(guī)定的標準執(zhí)行;其相同試驗項目的試驗標準,不得低于本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承受運行電壓的在線監(jiān)測裝置,其耐壓試驗標準應等同于所連接電氣設備的耐壓水平。
特殊進線設備的交接試驗宜在與周邊設備連接前單獨進行,當無法單獨進行試驗或需與電纜、GIS等通過油氣、油油套管等連接后方可進行試驗時,應考慮相互間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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